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在境内办理事务可以凭护照证明其身份。据了解,一些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由于没有内地户口和居民身份证,回国后办理相关事务存在不少不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在境内办理事务可以凭护照证明其身份。据了解,一些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由于没有内地户口和居民身份证,回国后办理相关事务存在不少不便。为解决这一问题,国家移民管理局自2019年12月31日起,将为华侨持用护照提供如下便利服务:
有关办事服务机构可通过接入国家移民管理局出入境证件身份认证平台的应用系统进行联网在线查询并获取结果;
华侨个人可通过国家移民管理局政务服务平台“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护照查询”模块进行查询,并自动获取查询结果电子文件用于相关业务办理。
国家移民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华侨个人经上述途径所获得的查询结果电子文件已经国家移民管理局电子签名,与同类纸质文件具有相同效力,华侨可将电子文件向有关办事服务机构出示或提供。此项服务是国家移民管理局推进出入境证件便利化应用落实落地的又一最新举措,将为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在境内凭护照办理事务提供便利。
1.扩大护照申办的受理范围
这意味着:除法律法规明确不能颁发的情形,如旅游等短期出国的中国公民等,如遇护照有效期即将届满、签证页即将用完等情形,均可换领新护照。
2.放宽申请材料要求
引入护照申请人国籍状况声明制,放宽申请材料要求,准备材料更加容易,确保申请人不再去第三方机构开证明。除当地有效居留证件或签证外,还可选择提供当地医疗卡、社保卡、银行对账单、水电气账单等其中任一种来证明申请人确实不属于不能在国外申办护照的情形。
3.未成年人办证
(1)未成年人办证只需一位法定监护人到场同意
(2)统一未成年人申办旅行证材料
具体移民项目细节要求,欢迎来电咨询:0451-84835555。